课程大纲
1.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特点 2.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外资所得税的差异分析 3.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内资所得税的差异分析 4.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失效的税务政策 5.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继续有效的政策 6.新企业所得税法收入确认的税务处理 7.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资产的税务处理 8.新企业所得税法成本费用的税务处理 9.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税收优惠政策 10.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关联交易和反避税的规定 11.在过渡期,企业如何进行所得税筹划 12.新所得税法下税务筹划有哪些变化 13.新所得税法对税务筹划方法的影响及其具体运用
培训师介绍
俞勤

能力证书:
199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,同年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。
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签字注册会计师。
1996年赴英国研修,获ACCA(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)证书。
2000年获得高级审计师证书,同年加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。
兼职情况:
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。中国会计学会会员、中国管理会计学会常务理事。
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。
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、专家委员会专家。
清华大学长三角研究院客座教授、高级培训师。
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客座教授、高级培训师。
国资委职业经理人研究中心客座教授、高级培训师。
信达投资公司、四川倍磊管理咨询公司、北京鹏翔管理咨询公司首席财务顾问。
英国《投资人》杂志自由撰稿人。
1996年至今,为160多家上市公司、中央企业做财务管理、会计、税收方面的培训、财务预测与规划、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设计以及其他管理咨询。
服务过的客户有:中石化国际事业部、中国电信集团公司、中国联通有限公司、中国国家电网集团公司、北大荒股份有限公司、赛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神华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、 中国建设银行、信达投资总公司、中国农业银行、中国工商银行、中国银行、中国国家开发银行、中国集装箱控股集团、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进出口保险公司、中国铁路通讯信号集团公司、中国地质煤炭总局、中国煤炭能源集团公司、中国兵器集团公司北方总公司、首都机场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、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、中国电力财务公司、中国路桥集团公司、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、审计署、海关总署、中国民航总局、中国原子能研究院、中国海洋总局、交通部、广电总局、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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